卧龙区车站街道兴运社区在煤炭小区十号楼违建问题处理上严重[编号:735336]

  李恒伟 留言    2024-10-24 19:34:52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煤炭小区十一号楼居民,十号楼一楼在我们十一号楼建成大家肖未入住空档盖小院,前后出入,致使我们十一号院拥挤不堪。在兴运社区召开的协调会上,十号楼违建时间,双方一致认可。有会议录像为证。可是兴运社区少数工作人员,出尔反尔,串通人作伪证,欺骗上级调查。颠倒黑白。致使真象受蒙蔽,正义人的证言,证据,她们压下不上报。串通一些不明真象的人作伪证。致使这一违建纠纷迟迟不能解决。有调解会议录像作证的确凿证据,她们昧心又作伪证推翻。如此作为,有辱党风政纪,令每个正直的居民愤慨寒心。鉴于他们如此营私舞弊,严重不事实求是,我们不得不向上级申诉求助。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反映后,我们立即责成车站街道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部分业主反映该小区10号楼与11号楼之间围墙问题,车站街道办事处和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通过现场调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调取该小区相关规划建设资料,走访老职工、进行现场比对等方式进行调查。

网友反映的10号楼建设于1987年,11号楼建设于1997,根据调取的资料显示该处围墙在11号楼建设前就存在,并非新增违章建筑。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车站街道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并多次召开协调会,通过张贴调查报告、书面告知书等方式告知附近居民,但部分业主仍对调取的相关资料及结果存在异议,建议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