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号735568问题的疑问[编号:735694]

  邵晓珂 留言    2024-11-13 22:20:22

  本人住车站路名门国际,感谢卧龙区委不烦其烦的解释和协调,关于编号735568的回复,关于物业回复:现有情况该车库车位已出售给个人无法达到分区要求。本人还有以下疑问,首先名门国际地下为人防工程,根据人防部门在编号733331的咨询反馈结果中给与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基于人防工程的国防属性,人防车位可以租赁,不得买卖。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通过签订协议,可以对人防车位进行租赁。关于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名门国际人防车位为何可以出售,合法吗?请有关门核查合同是租赁合同还是出售合同,请公示合同性质、合同期限以及发票的开票内容。2.关于消防部门给与的回复:地下停车区域为燃油车停放区域验收,没有充电设施的规划内容和验收要求,本人有疑虑:车位规划的属性应该在南阳市自然资源局有存档,请相关部门协调南阳市自然资源局核实后给与明确答复。3.关于社区解释:如业主不配合情况下可申请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拆除。本人想知道相关部门具体是哪些部门,请明示具体部门,以及拆除的时间期限,本人会继续跟踪。谢谢!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

网友反馈问题武侯街道邀请市区住建局物业办电业局消防队司法所街道应急办街道物业办物业公司等单位、公司与反映人共同召开协调会就业主关心问题进行解释和交流详细内容在编号735568中已进行回复。

根据联席会交流内容,网友知悉1.该小区停车区域不符合安装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标准。2.该网友在电力部门解释下,本身尚未达到申请安装的条件。3.已安装的充电设施由物业部门负责通知拆除,但电力部门不同意断电,目前正在协调推进。

通过走访得知,该小曾有新能源在主干道自导致大部分业主地下室安装充电设施心有抵触街道建议,应在优先考虑消防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按相关要求解决个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