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河南中原恒安置业有限公司(华清源中州学府项目退2万元[编号:737903]

  张丽霞 留言    2025-05-21 07:23:09

  华清源中州学府销售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求退回交的2万元。2024年国庆节的宣传海报宣传房价比平时额外优惠百分之一,先把2万用微信打到销售人员微信上,然后给个最低价。我们就按要求做了,然后给我们个优惠的价格,立马让交到账号上。第二天我们就发现不但没额外优惠,比平时价格还高,我们多次要求退款,华清源中州学府以要房了可以降到宣传的优惠力度,但不给退款。多次讨要,至今不给。恳求政府还我的血汗钱。我们是弱势群体,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把宣传海报下架,但我有截图,有销售人员给我算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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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

华清源·中州学府项目位于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以南、文化路以西、七一路以北、工业路以东区域,由河南中原恒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一期9栋楼正在施工中,其中1#2#8#9#15#楼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客户在缴纳定金开具定金收据同时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根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第三条的约定,乙方认购时须交纳定金20000(直接预付部分款项的,预付款含此数额的定金),该定金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转为房款,如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足额支付余款(或首付款),视为乙方放弃认购本物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另行销售本物业,扣除定金后,剩余款项无息退还乙方。该公司并不存在违约情况。

针对网友反映的该问题,相关部门已多次组织反映人与地产销售方协商,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地产销售方认为双方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公司未违约,需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