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本人于2025年五月十四日投诉自有车位无法安装充电桩,卧龙区委回复称:“经现场勘查,该小区地下车库因建设年代较早,在防火分区划分、消防设施配置、配电容量负荷等方面均无法满足上述规范要求,若强行安装充电桩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经核实,小区南边50米处已设有公共充电桩设施,可满足日常充电使用,解决小区业主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到社区进一步咨询。” 我对该回复存在较大争议及不满,理由如下: 1:本人咨询南阳市消防支队,消防支队回复小区消防设施完善,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不需要整改。 2:向国家电网咨询回复称:小区为电网直接供电,供电负荷充裕无需扩容。 3:该回复所称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应由消防部门认定及出具整改建议,而不是想当然凭空捏造。 4:公用充电桩和安装个人充电桩并无冲突,公用充电桩也不能代替个人充电桩,该回复内容不是拒绝安装个人充电桩的理由。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区立即责成卧龙岗街道查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解决网友提出的问题,街道与社区在前期已就充电桩安装事宜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进行多次调研,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推进安装,力求解决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提升小区便民服务水平。
现街道已督促物业企业就充电桩安装相关事宜与网友进行沟通协商,听取网友合理诉求,耐心解释相关政策,早日解决网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