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您好!我叫张圣淑,现住在枣林街,我要举报南阳沁墨传媒公司,以五千元底薪为诱饵招聘我为主娱乐播,正式上岗后二十天,又以业绩不佳原因让我停播离开公司,而且还不正常结予我工资,几次跟公司高管沟通都不予接受,希望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帮我讨回公道,谢谢!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反馈如下:
经人社部门核查,网友与被投诉单位签订有合作协议,为经济合作关系,属于经济纠纷。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之规定,该事项不在人社部门受理范围。
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已告知网友,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网友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