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区业主,小区物业随意涨价,公共区域收益在物管会那里,物管会未经业主同意成立,并且物管会不公示公共区域收益情况,物业说公共收益他们也不知道在谁在管理,现在物业把催费通知书贴大厅及门上泄露业主信息,我们交付的致物业函他们置之不理,并停水造成生活极大不便。下面附物业泄露业主信息图, 及业主回复函。 物委会主任李海军是豫宛社区书记竟然担任我们小区物委会主任,多次反映仍无法解决。 望领导给我们主持正义与公平。
网友您好,经七一街道调查了解,好时光物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11月进驻广电大厦物业公司,2013年3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过去十年里,小区物业服务的各项成本持续上涨,为保障小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经广电局领导、物管会审议通过,小区公示栏三次张贴过涨价公告和征求业主意见,当时没有业主提出异议,后广电局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物业费价格由原0.98元/㎡调整为1.29元/㎡。该小区共有175户,现已有100多户交纳物业费。
目前社区已组织召开居民协调会,要求物业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