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党员转党组织关系[编号:738660]

  曹鹏飞 留言    2025-07-24 16:48:59

  本人未就业。户籍地属于南阳市卧龙区,目前居住地在宛城区,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回社区,请问转党组织关系是不是可以在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选择。虽然现在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是否可以继续转关系到户籍所在地?请问有没有名门规定要求转入户籍所在地时是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咨询转党组织关系现行的政策。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是否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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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馈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中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