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文礼中学违法解除教师聘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编号:738873]

  李明顺 留言    2025-08-14 21:44:02

  事情是这样子。我是一名2019年毕业的英语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今年33岁。家住南阳市北京路。在2025年4月份,我通过智联招聘了解到文礼中学招聘高中英语教师,在4月15日来到东关街道总部经济港四楼接受面试,并通过面试签订了《南阳市文礼高中教师聘用合同》。并告知我,在今年8.20号左右有培训。并当场给我提供两种选择,一:上交毕业证书,二:交押金500元。作为定金,并承诺入职后第一个月发工资一并退还。并没有告知我会有进一步考核。自始至终都没有明确表示还会有进一步的淘汰考核。从4.15至8.1日没有任何的联系。在8.1号通知到校培训,在培训之后以不合格为由要求我申请辞职,我明确拒绝,并当场表示这是学校单方面的解约,表示不能接受。在签完声明退款单后退还了押金,支付了这7天的工作350元。我想问一问,作为一所民办高中,在签订完聘用合同之后,又以考核不及格为由辞退。这几个月以来,我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文礼学校备课上,谢绝了难得的其他学校机会。没想到文礼如此无礼。法治社会,难道就可以随便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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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卧龙区立即责成区教体局开展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反映人于2025年4月与南阳市文礼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止,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南阳市文礼中学组织了全体教师岗前培训,反映人全程参与。经考核,学校认为反映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暂无法胜任学校英语教师岗位。后经协商,反映人签订了"离职申请书",学校也支付了该教师培训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