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好! 关于卧龙区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来看,不是所有街道社区都收,而是极少数的社区工作者在问商户征收,像小区的商铺,每月已经给小区物业缴纳了物业费,为何每年还要再缴纳垃圾处理费呢,而且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社区街道都收,打听了一下,例如车站路两边商铺都没听过垃圾处理费,还有东正颐和府的商铺也没听说垃圾处理费这事,七一路中医院附近的商铺也没听说垃圾处理费这事,请领导回复一下,垃圾处理费征收是否合理,为何别的社区街道没收这个费用?
网友您好,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收费,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而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用于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临时收集点)收集、运输至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区内清扫保洁和将生活垃圾运输至垃圾中转站(临时收集点)所产生的费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垃圾处理费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交通营运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税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具体征收,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征收工作。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南阳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宛价房函〔2005〕38号)《关于调整南阳市城区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宛价房函〔2009〕1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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