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政府领导:您好,近年来,劳动法推行顺利,社保交由税务局代收为的就是加大对社保的征缴力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然而事与愿违。目前南阳卧龙区陆营镇卫生院的现状是: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问题。社保新规:2025年9月1日开始,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都需要统一缴纳社保,否则所属企业单位属于违规违法行为,陆营镇卫生院推诿扯皮、拒不执行,难道个人想法还高于国家政策吗?疫情期间,没有一分补贴,我们仍然奔赴一线,无怨无悔。年初为了不给政府添麻烦,让我们签劳务派遣第三方公司合同,我们毫无怨言的签了,难道这样陆营镇卫生院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既然核实了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保一样吗?为什么商业保险费用是我们自己承担,我们还要承担一半劳务派遣费用。我们一个月工资就二千元,扣完各种费用之后还有多少?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领导们能不能为我们考虑一下。为什么卧龙区别的乡镇医院劳务派遣人员商业保险费用比我们少,并且由单位承担,所有的劳务派遣人员全部交了社保,工资还比我们高,为什么就陆营镇卫生院特殊?请领导告诉我们。我今天仔细的浏览了留言板的相关留言,真是字字血泪!同样的悲剧在重复上演。我综合提交一下,想让卧龙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负起责任,切实解决上述问题,让法律有尊严,让劳动者有尊严!请政府指出具体的负责单位,解决单位,谁受理?谁执行?以及执行的时效要求。
网友您好,经卧龙区卫健委多次现场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自2024年区委巡察以来,针对“临时用工随意”(即招聘的12名劳务派遣人员)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并同意的基础上将这部分人员全部划转为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后经陆营卫生院与劳务派遣公司沟通,劳务派遣公司在与个人签订用工协议时,已充分告知本人用工期间的工资、社保和劳务费等内容,并全部征得本人同意,双方基于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用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