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南路酱菜厂家属院一号楼垃圾处理费清运员代收的问题[编号:740629]

  王女士 留言    2026-01-26 17:25:52

  工业南路酱菜厂家属院是一个无物业的老旧小区,一号楼的垃圾处理费一直由该区域的垃圾清运员每年年初以96元每年的价钱代收,2026年垃圾处理费征收新规出台,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收取,但是本小区2026年的垃圾处理费已在2026年1月初被垃圾清运员史某收取,目前一号楼小区业主要求史某退还收取的2026年垃圾处理费每户96元,我愿意每月由公共供水企业代收垃圾处理费。望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经七一街道现场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酱菜厂属于无主管的老旧小区,日常垃圾清运需有额外的人工、运输成本保障,经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询问,该96元的费用并非政策规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而是针对酱菜厂家属院的垃圾清运费用。此费用是为了维持小区垃圾清运服务的持续性,由清运的环卫人员向居民收取的服务成本费,不属于《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