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谢庄镇孙庄村栗树庄 村民俞聪在已经有两处房产的情况下,于2026年2.1号又占用村集体土地300平方,大肆建房。建房地址位于谢庄镇孙庄村孙庄小学南100米路西。 第一处房产地址谢庄镇孙庄村栗树庄占地160平方 第二处房产地址谢庄镇孙庄村孙庄小学南150米路西,占地260平方 第三处房产新建中地址谢庄镇孙庄村孙庄小学南100米路西,占地300平方。
网友您好,经谢庄镇政府现场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所反映第一处房产地址位于谢庄镇孙庄村栗树庄组,系被反映人家原有宅基地,始建于1988年,于2010年左右因房屋破损而搬离,现在处于无人居住状态。
被反映人现住于反映事项中的第二处房产,是村原林场的看护房和生产生活用房,产权归属于孙庄村集体所有。80年代末被反映人父亲为孙庄村林场护林员,长期居住于此。因被反映人在组内的唯一宅基地房屋无法居住,携全家人于2010年暂时居住于此。
反映事项中的新建房产位于谢庄镇孙庄村孙庄小学南100米路西,系被反映人新申请的宅基地,地类性质为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目前正在建设中。
经查,被反映人于2025年9月12日向孙庄村委递交了新宅基地申请和老宅基地无偿退出承诺书(按照豫政〔2025〕12号文件规定新宅建成入住后老宅无偿退出归还集体所有),申请面积167平方米,放线面积167平方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在后期建设中,确存擅自扩建行为,超占面积21平方米,谢庄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下一步,谢庄镇将持续关注此事,加强动态巡查,发挥网格化动态管理,坚决杜绝未按审批施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