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区领导您好: 我是河南智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静,我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经公开招标.有幸承揽了南阳市丹香郡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并于2025年8月31日于同丹香郡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自2025年9月1日我公司进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 合同履约期前,我公司积极准备进场服务,但原物业公司(南阳市卓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无故拖延撤场时限,以各种理由千方百计霸占物业服务场地,拒不交接物业管理权限,甚至提出缴纳近40万元经济补偿方可退场移交的无理要求。致使我公司迟迟无法按合同履约,至今已达半年之久。业主委员会先后多次向原物业公司发合同终止及撤场通知函,原物业公司均不履行义务。多次以吵闹、冷暴力等手段霸权物业服务场地,甚至扬言“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没有管理权限”。在此期间,丹香郡小区物业服务处于半停滞状态,小区业主苦不堪言,相关业主、小区业委会及我公司采取了报警、上访等多种手段向多个部门反映问题,均无功而返。公安部分反馈物业纠纷问题应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光武街道办事处、卧龙区住建局、卧龙区信访办等部门以再了解、再调查、再协商等理由拖延推诿,始终无法解决。至此我公司就服务该项目所准备的人力、物力等投入已损失近20万元。 万般无奈下,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代表殷切希望新物业入驻的全体丹香郡业主,向市、区领导反映相关事实情况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请领导们百忙之中调查了解,主持我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营商环境。 1、丹香郡业主委员会关于小区业主对物业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公告。(附图1) 2、丹香郡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物业服务合同书(附图2) 3、南阳市卓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终止及撤场的通知函(附图3) 4、河南智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入驻公告函(附图4) 5、丹香郡小区业主大会公告(附图5) 以上事实材料请领导审查,并恳请领导能够实地向丹香郡业主、业主委员会和我公司了解情况,殷切希望领导能够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查处相关主管部门的不作为行为,打击南阳市卓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恶霸行径。 此致,敬礼!
网友您好!经光武街道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丹香郡小区位于光武街道车站路与范蠡西路交叉口东北角。开发企业为南阳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7月建成交房,共3栋310套。南阳市卓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进驻小区,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2025年4月12日,小区依法依规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为赵某。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开展了业主对卓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显示业主满意度较低,业主委员会决定更换物业公司,通过招标,河南智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但南阳市卓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业主委员会招标物业公司程序违法,不同意撤出,新旧物业公司因交接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5年10月10日上午,光武街道在刘庄社区召开了信访问题化解会议。针对业委会招聘的智田物业程序是否违规问题,经调解达成以下意见:业主委员会擅自组织意见征集和招聘,未向街道报备,招聘流程街道并不知情,需要进一步调查落实。
后经审查业主委员会,于5月8日召开的业主大会议题是对现物业满意度调查和是否同意与物业续签服务合同,在选聘物业公司时未征求业主意见、未召开业主大会,直接招标,《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并要有专有面积和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由参与表决专有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同意才能招聘物业。鉴于此街道建议小区暂时由卓鸿物业服务,智田物业撤出,双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表示同意,同时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要依法依规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
2025年11月2日,河南智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撤出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