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积金问题[编号:742218]

  xy 留言    2026-07-14 19:10:25

  1. 反馈事实:本人是卧龙区在编教师,公积金仅缴纳至2025年6月,至今断缴一年有余。每月工资按时扣除个人公积金部分,但单位配套财政资金一直未缴存,全区公职人员均存在该问题,此前已有多人留言反映。 2. 对官方回复存政策异议:此前统一回复表示需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再筹措资金补缴公积金。但按照财政管理要求,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属于“三保”中保工资的刚性支出,本应同步拨付,不应单独延后处理。 3. 合规性质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需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若资金紧张需缓缴,必须完成全套官方审批流程。目前全区长期拖欠公积金,未出具任何缓缴审批手续,存在违规情形。 4. 现实影响:公积金长期断缴,严重影响职工办理房贷、公积金提取等刚需业务,损害全体教职工合法权益。 5. 诉求: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督办区财政局,纠正政策解读偏差,出具明确完整的补缴时间表,补齐全部欠缴金额,恢复按月正常缴存,并书面反馈处理方案。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经相关单位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的公积金补缴问题,因我区每月可支配财力有限,区财政局将积极跟进,在确保全区“三保”支出规模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尽快将缺失部分公积金补缴到位。

关于网友反映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问题,区财政局将协调卧龙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购房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