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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经相关单位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期,已多次与投诉当事人、物业公司对接沟通,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小区实地核查。经核实,该业主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方发现其存在物业费欠费问题,按照双方交易要求,需缴清欠费并由物业公司开具物业费结清证明。物业公司同时提出,该当事人占用小区公共用房一处(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南阳市伊曼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百里阳光小区项目处置化解规划现状认定核实情况说明函》和(2023)豫1302执保468号《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告》为佐证),要求其在住宅转让前将占用的公共用房交还全体业主。该业主坚持须由法院强制执行后方可退还。目前,光武街道已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依法启动司法程序,稳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如网友仍有异议,可拨打办公电话0377--63192089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