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私自大面积铺设光伏板影响消防安全,电网安全[编号:742277]

  陈卓 留言    2026-07-22 08:22:55

  举报人:陈先生,居住于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二村村委会西北侧花园小区。 举报事项: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二村村委会西北侧花园小区1-8栋楼顶为全体业主共有区域,近期开发商及光伏施工单位,在未征求业主同意、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公示施工方案的情况下,私自大面积安装光伏设备,行为违规且存在多重安全隐患,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置。 违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利用小区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本次安装,开发商及施工方未履行任何法定表决、公示程序,擅自占用共有楼顶,严重侵犯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核心安全隐患:一是建筑与漏水隐患,本小区楼栋建成较久,楼顶楼板承载力有限,未预留光伏荷载,大批量组件和支架长期叠加易致楼板开裂、屋面沉降;安装时钻孔固定支架,已击穿原有防水层,密封胶老化后将引发顶楼渗水、墙体发霉,后期维修责任无人兜底。 二是消防安全隐患,光伏系统存在直流高压,线路老化等情况易引发自燃火灾;支架铺满屋面堵塞消防及疏散通道,火情时消防人员无法作业,常规施救存在触电风险,小区无专项应急方案,此举违反《消防法》,置住户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目前消防安全形势严峻,需尽快调查处理。 三是电网合规性存疑,按分布式光伏并网要求,公共屋顶安装光伏需提供业主同意文件、结构安全验算报告等,该项目缺失核心业主授权文件,疑似手续不全;新增光伏反向送电还可能导致台区电压波动,影响家电使用安全。 举报诉求:1. 立即叫停该光伏项目所有施工及并网工作;2. 责令责任方拆除全部光伏设备,清理现场、恢复楼顶原状;3. 核查项目全部审批、并网手续并向业主公示;4. 组织专业机构检测楼顶损坏情况,由责任方承担修复费用并明确后期追责方案。 恳请平台分派镇政府、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联合核查处置

  已回复
卧龙区委回复:
  

网友您好,经相关单位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实地核查,现阶段仅有光伏安装材料进场堆放,尚未开展设备安装施工,该光伏安装相关作业现已停工。

下一步,石桥镇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征求全体业主意见,依法履行议事、公示等程序。在未取得业主同意前,严禁擅自开展光伏安装施工;同时持续做好现场监管,及时向业主反馈处置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