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的领导您好!我是卧龙区一名的一名普通教师,对待工作勤勤恳恳,每个月背负房贷,子女教育及赡养老人,各项开支较大。所想放映问题如下:1、公积金已经拖欠一年之余,每个月房贷需要正常偿还,具体什么原因拖欠如此之久请给老师们一个合理的解释,2、去年说上级检查,要求餐厅代餐费(午托费)停发,那为什么停发还要正常在8小时工作制的非工作时间进行服务呢?聘用合同上并未明确说明需要进行午托服务;截止目前也已经拖欠一年之余,以后是否还正常发放?发放欠一年多的劳务报酬是否可以正常发放。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恳请上级部门核实,让卧龙区教师待遇得到保证,更好服务学生!
网友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及广大教师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辛勤付出与无私奉献。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区教体局正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相关优化政策与保障机制,着力为教师减负,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政策将于近期出台实施。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努力营造更优的教育教学环境。
根据目前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各级财政每个月需在保障“三保”资金的基础上才能拨付其他财政资金,目前区直单位公积金均存在欠缴情况。区财政局将积极跟进此事,持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确保全区“三保”支出规模的前提下,积极筹集资金,力争尽早将住房公积金剩余部分补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