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陈述 2025年两个月、2026年四个月,二十一学校西校区五十余名教师,牺牲每日午休时间,承担二十五个班级学生午餐分餐、秩序管理、安全护导等额外工作,六个月全程坚守、履职到位。校方事前承诺按原有标准发放午餐劳务费,但结算时全体教师人均被少发两三千元。教师牺牲休息时间完成额外劳务,校方却单方面宣布账目结清,大额劳务差额去向不明,严重侵害教师合法权益。 二、六问校方,追责溯源 一问经费来源是否合规足额。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学校劳务经费须纳入统一预算、专款专用、全程可溯。恳请校方公示该笔午餐劳务费的年度预算、财政拨付凭证,说明经费是否足额立项、足额到账。 二问为何变相克扣劳务报酬。《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享有足额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午餐值守属于额外加班劳务,并非教师本职教学工作。若经费到位,缩水必有违规操作;若经费不足,校方不应强制安排劳务、事后降薪搪塞。不以足额报酬为基础的劳务安排,就是变相克扣教师薪酬。 三问十余万差额资金去向。本次涉五十余名教师,累计差额高达十余万元。款项要么被滞留挪用、要么被截留填补其他开支、要么校方事前瞒报预算转嫁成本,无论何种情形,均属违规违纪。校方必须清晰公示资金流向,给出明确答复。 四问薪酬调整是否合规透明。劳务费发放标准事关教师核心权益,须经教代会审议、校务公开公示。本次劳务费缩水由校方单方面敲定,无民主流程、无公开说明,属于暗箱操作,违背校园民主管理与校务公开基本规定,程序严重违法。 五问单方结账能否抵消欠酬事实。校方以“账目结清”为由拒绝补发差额,仅为学校对外财务结算完结,不能等同于结清教师劳务薪酬。双方形成事实劳务关系,按劳取酬是基本契约原则,校方单方面宣告结算完毕,无法掩盖欠薪欠酬的既定事实。 六问责任主体何人问责。依据事业单位财务审计规定,学校主要负责人为财务收支第一责任人。本次经费缩水暴露财务管理混乱、决策失范、权益保障缺失。我们正式诉求:公开劳务费全流程账目、书面说明缩水原因与资金去向、限期足额补发所有差额、对失职人员依规问责并公示结果。
网友您好,经相关单位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教师午间托管劳务费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参与午间学生托管服务后取得的报酬,从学生托管费--“人工费”项目中列支。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在确保食材足额投入、水电费、食堂员工工资和其他少量维护支出的基础上,学校根据食堂实际运行情况制定相应发放标准,给教师发放劳务报酬。学生上交的托管费全部通过银行APP上交阳光平台共管账户,所有支出须经三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支出,当月如有结余,全额转入下月购置食材。学校不经手资金,资金收支全程纳入南阳市校园餐饮阳光平台监管,公开、公平、透明。
为确保校园餐饮安全、营养、健康,学校需不断提升食材采购质量,教体局要求学校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加大校务公开力度,加强与教职工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如您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0377-60327368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