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硕与南阳市美华置业有限公司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镇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4日审理终结,审判员李彬于2017年11月14日签发[(2017)豫1324民初1612号]于当日生效。但南阳市美华置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判决,我们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自2018年7月16日至今我们找了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长李志十余次,但李厅长始终在推诿,近来更是将解决问题的日期推到2019年的5、6月份。打赢这场官司已经让我们精疲力尽,执行难更是雪上加霜。镇平县人民法院李厅长这种一直推诿、不做为的态度令我们感到愤怒和无奈,恳请领导帮我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