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立即进行了了解核实。经核实,2018年11月11日13时许,镇平县雪枫路与校场路交叉口处发生追尾事故,肇事车逃逸。经调取周边监控及初步核查后,县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多次电话通知车主曹某到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但曹某均未到场。县交警部门按照程序已于2018年12月27日将该车辆录入南阳市道路交通稽查布控系统,同时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