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们如何依法依程序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编号:709712]

  66正义 留言    2019-01-12 16:35:00

  镇平县人民法院做为执法机关,面对自己制造的、给当事人带来重大损失的冤假错案(2017)豫1324民初1614民事判决、(2018)豫1324民初1614号民事判决竟如此儿戏的回复:你的留言已收悉。如对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相关行为存在疑义,请依法依程序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无独有偶,我们还发现在另一起关于镇平县人民法院对于自己的判决[(2017)豫1324民初1612号] 、(2016)豫1324民初2049号执行不力的行为,针对当事人的质疑也是如此恢复:如对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存在疑义,可依法依程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镇平县人民法院告诉我们:你们代表着国家法律作为执法机关作出的判决,你们是法律的执行者与维护者,你让我们这些百姓应该如何依程序通过法律渠道、到哪里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种说法不如直接告诉我们:法院就是错了就是不想纠正,有本事你告去呀。
镇平县人民法院看来应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明白自己的职责,明白什么叫“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以这种近乎无赖的回复方式除了彰显出自己的无知外另无任何意义。

  已回复
镇平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经了解,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为两审终审制。关于您所反映的案件,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当事人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该案已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无异议,请按照终审判决执行。同时请遵守留言规则,不要重复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