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土地被征收了!应该补偿的社保金却没有,农民很受伤![编号:711288]

   留言    2019-05-20 10:15:00

  我是镇平县雪枫办徐桥村村民、我们村集体因政府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土地158亩(也是我们的全部土地数量)用于开发万隆城商业地产项目,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2016年48号文件,其综合地价标准里并未包含社会保障费用的部分,并注明按照省人社厅公布标准执行。而根据省人社厅2008年72号文件,具体我们村标准是6600元每亩。但实际征地补偿款里并没有这一项补偿,之后资询了村委会和县政府相关部门,答复政策是有可县里没有这部分资金安排。然后也打电话咨询市人社局,得到的回答是,虽然省厅有文件但市人社厅并没有正式实施。我们都是农民也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给予补贴.先保后征。先预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后报批征地;先落实补贴对象和补贴资金,后实施征地。而我们这里地都被推平了,相应的政策补偿却没到位,老百姓后续生活没有了保障,所以求助市政府能给予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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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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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雪枫街道办事处了解,关于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社会保障费用事项,目前上级部门正在研究制订具体的分配细则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