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金霖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黑物业[编号:713740]

  匿名怕报复 留言    2019-11-15 09:33:10

  尊敬的市委书记,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我举报位于镇平县平安大道西段北侧腾达花园小区物业(南阳金霖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黑物业: 1、 在该小区小区工作的物业管理人员无上岗资格证; 2、 该物业公司未与该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任何聘用合同,违反了2018年1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强制收取物业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属于强制消费。 3、 该物业公司或建设单位从未向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办公用房,,违反了2018年1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 4、 位于规划该小区东南角的健身器材场地和物业用房二楼有违法建筑,长期被酒店占用,谋取暴利。违反了2018年1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之规定。 5、 2017年间,该物业为了达到出售本小区公共车位的目的,威逼恐吓业主,20个黑衣人手持橡胶棍将业主人车拒于小区之外,曾一段时间造成小区恐慌,业主已报案,派出所有备案。违反了2018年1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希望市委书记为全体业主做主,还业主一个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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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房产服务部门进行了调查,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从事物业服务只需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即可;2017年该小区建设方已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同时经了解,该小区之前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由于内部矛盾已自行解散,如需办公用房可在新成立业主委员后向建设方或物业公司提出;关于违法建筑、出售车位及恐吓业主等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拆除整改,同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