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在(2016)豫1324民初3108-1号民事裁定书中明确规定,对张洪群、朱元姣所有的位于镇平县航天路中段东侧房屋一座(土地证号:201303285)和位于镇平县石佛寺国际玉城一期四区六号一层107号房产(合同号为:15860175)予以查封;期限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至。但我们却惊奇的发现赵建丽(身份证号:411324198506044264)神奇的将土地证号:201303285的房产于2019年9月成功的办到了自己的名下。是谁给了镇平县房管局相关人员违法办证的权力,将人民法院查封的房产的办给了赵建丽,顶风违法的背后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镇平县房管局为何成的一堆废纸;请纪检检查部门深挖这种违法办证后的黑幕,还法律以公平,还人民以公正。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县法院进行了调查。目前经案外人郭某某申请抗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2020年7月20日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