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御景华城开发商扣押业主不动产证[编号:715738]

  王存 留言    2020-08-10 14:46:03

  尊敬的领导你好!镇平县御景华城拒给一期业主不动产证,证已办理下来,在开发商手中,2020年8月7日上午去拿,不给的理由是:不是全款,公积金按揭的不给,我们问谁规定的,他们说是镇平县地方政府规定的;8月7日中午13时30分换个人去拿,不给的理由是:公积金按揭不给,镇平县房管局通知要办理他项权证(办理不动产证的前提是必须有他项权证,现在都是两证合一,不动产证已办理出来,还要什么他项权证,欺骗老百姓呢),第一批发放的证要收回来。问啥时候办理他项权证,他们说不知道,开发商说银行让他们代保管不动产证(代保管的委托书呢),说放在业主手中怕弄丢了,可笑至极。御景华城共四期,扣押那么多不动产证,如果开发商撤离,我们找谁要不动产证去,恳请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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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调查。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业主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抵押登记中的必收要件之一,在按揭贷款合同未终结前,业主无法领取自主使用;《不动产登记证明》即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当事人可结合实际情况,直接拨打不动产登记中心65963807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