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编号:731771]

  王景振 留言    2024-03-19 18:21:12

  尊敬的朱书记: 我叫王景振,是一名基层共产党员,1972年入党、公民身份证号码412925195012023830,现实名向您检举镇平县马庄乡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党员干部丧失党性原则的相关问题。 2024年3月4日,本人实名向村党支部举报一起非法侵占宅基地的问题:白衣堂村1组村民刘正云在修建个人住房时向东侧非法拓展约3米,影响我村东侧南北交通干道;向西侧非法侵占约1米,致使邻居无法正常使用宅基地;向北侧非法拓展约2米,塞堵该排建筑北侧传统排水沟,致使多家污水雨水无法正常排泄。村支书答复:该房屋已建成,不可能拆除,村里没法解决,向上级反映吧。 2024年3月5日,本人又向乡党委实名举报。3月13日上午由副乡长带领土地、农管等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附近,工作人员只是对检举房屋的西侧邻居宅基地进行了丈量,并未对检举的违建房屋进行任何的测量,工作隔靴搔痒、避重就轻,始终不敢正视问题本身。 该非法建筑位于村口路边,一年来支部、村委主要领导无数次路过,却视而不见,本人多次找村支部主要领导反映问题,均搪塞敷衍。向乡党委汇报后,迟迟没有回应,多次催促后相关人员又走过场、敷衍了事,其后本人多次向乡党委有关人员讯问进展情况,一直推脱在商量中,至今没有给出一个结论。 作为一名老党员,我不禁要问:村支部看守集体土地的职责意识去了哪里?个别领导干部的党性原则在关键时候又去了哪里?在向村支部、乡党委反映无果后,本人不得已求助于朱书记,麻烦您在百忙之中能够予以关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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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马庄乡人民政府核查反馈,王景振主房建造于1986年,宅基地由村委王保志(已故)与组长王景定(年事已高)丈量,偏房建造于2000年,建造时东边几棵树木(东户王道成所有)影响建房,通过中间人与王道成协商,砍掉树木补偿王道成800元,东边邻居王道成房屋2006年建设一层,2023年在原有基础上加盖一层,现由其三子刘正云居住。反映刘正云在修建个人住房时向东侧非法拓展约3米,影响村东侧南北交通干道问题,东边为排水沟,刘正云安装水泥管道进行覆盖,方便出行,不影响村东侧南北交通干道。反映刘正云向西侧非法侵占约1米,致使邻居无法正常使用宅基地问题,刘正云改建二层时是在原一层平房的基础上建成的,房顶周边出房檐约40公分。当初改建时,王景振并未制止此行为,也未向村两委反映该情况。反映刘正云向北侧非法拓展约2米,塞堵该排建筑北侧传统排水沟,致使多家污水雨水无法正常排泄问题,北侧为排水沟,刘正云安装的水泥管道进行覆盖,污水雨水正常排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豫政[20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经实地丈量,王景振宅基地面积是18米×13.5米,共计243平方米,能够建房。但王景振东西邻居之间的空地只有18米×13.5米,于是王景振要求扒掉东边邻居刘正云已建房屋,刘正云拒不同意。据了解刘正云家房屋建成早且一直有人居住,执法部门无权对已经建成的有人居住的房屋强行拆除。且王景振现有宅基地18米×13.5米,已满足建房标准。但王景振对协调结果不满意。马庄乡人民政府多次实地走访村民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协调解决纠纷,下步将持续有效采取措施,积极主动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