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731771回复不满的提问 首先感谢领导的关注和有关部门的回复,但对回复内容本人非常不满,特提问如下: 1.对历史的陈述上避重就轻。该房屋2006年建设一层时,经过审批没有?村里来丈量没有?是否是私自建造?2023年在原有基础上加盖一层,只是简单加盖,还是趁机强占邻居宅基地、侵吞集体土地? 2.对现状的描述上背离实事。刘正云建造房屋侵占东侧、北侧排水沟,只在东侧装了水泥管,北侧并没有安装、更无法排水,这样肉眼可见的实事有关人员怎么不到实地看看?刘正云建房时强占邻居宅基地,王景振当时出来制止,刘占着家里人多出来言语恐吓、强行霸占,王景振当时也找村支书反映了,均予以搪塞敷衍,争吵很激烈,村民都可作证,哪里来的没有制止和反映? 3.对问题的解释上偷换概念。安装水泥管道进行覆盖就能成为合法侵占集体土地的理由?此风形成,是不是所有路边居民都可如此行事? 4.对问题的处理上双重标准。为什么一个村的宅基地都是统一的14米宽的标准,怎么到刘正云家成了近15米、王景振家成了13.5米?非法多占的不谈,扯什么167平米可以盖房的理由?一个共产党的天下、一把村集体的尺子,怎么量出两个不同的标准,而且是侵占有理,被欺负活该? 以上提问,我本人以50年党性担保,请朱书记和有关部门能下来实地调查了解。另,本人更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我们党的基层组织中的个别党员干部已与某些不法分子有着说不清的勾连:否则怎么会如此的偏袒一方?否则怎么会如此的歪曲实事?否则怎么会如此的为其开脱解释?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马庄乡人民政府核查反馈,建房问题,该房屋建设于2006年,建房前村两委进行丈量及审批,不属于私自建房;加盖问题,刘正云于2023年在平房一层基础上加盖二层,房顶最终加盖屋檐凸出40公分,影响西边邻居王景振盖房,侵占王景振建房空间;排水沟问题,东边邻居刘正云居住的房屋东侧和北侧地下埋有下水管道能正常排水,地面加装护栏属侵占集体土地;制止建房问题,经村组走访未收到有村民出来作证的情况;宅基地标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豫政[20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经实地丈量,刘正云建房实际超出村里约定好的18×14米的面积和超出建房证上的面积。下步将持续有效采取措施,积极主动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