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于2019年7月10日在镇平县《登凯.香溪地》售楼部全款购买了2号楼2单元1903的毛坯房,支付购房款397761元,并签订了《镇平登凯.香溪地认购协议》,于2023年5月,将该房屋装修并入住,2024年4月17日,南阳市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张贴腾房公告,并要求我搬离房屋,此时我才知道,登凯售楼部在售于我之前就已经出售给罗士敏和李玉才。后我多次找登凯负责人协商,他们一直未予解决。现在我有家不能归,有理不能辩,有苦无处诉,实在没有办法才向政府投诉,请政府为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并依法严肃处理登凯房地产公司相关违法行为!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县房产服务部门核查反馈,反映人于2019年购买登凯香溪地东区2号楼房屋,开发企业在2016年期间因施工方催要工程款将房屋网签备案给施工方的包工头,后该包工头因债务纠纷问题导致此房屋被查封拍卖,开发企业涉嫌一房多卖,此案件涉法涉诉需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2024年6月12日县房产服务中心中心约见反映人,建议其与开发企业解除买卖合同赔偿损失,房款和损失可先保全开发企业的其他房产后待执行,同时向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申请解除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