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镇平县石佛寺镇李营村村民李保金,被黑恶势力欺压,请书记为民做主。2024年8月13日,邻居李*明违规建房(侵占集体土地,且未履行建房手续),我出于对国家土地保护和安全考虑,我先后向村委会、石佛寺镇负责住房部门、县城管局包片大队反映,石佛寺镇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及城管局包片执法人员均以“找村里”为由,置之不理。到我多次到村里反映,村里以“管不住”为由,置之不理,任由李保明侵占国家土地。因多方不作为,我又投诉无门,所以在他施工时,到施工地点讲明道理,以督促李保明相关部门办理建房手续。9月4日,李*明夫妇到我家,对我家属实施殴打,并进行人格侮辱,于是我拨打石佛寺公安分局电话,公安分局同志到达现场后,查看监控录像,证明殴打事实,做完笔录让等通知,之后了无音讯。9月6日,在殴打事宜还未处理时,李*明夫妇继续施工,于是我又拨打分局电话,要求打人事件处理后才能施工,民警到场后对我进行威胁,说“你再到施工现场阻拦,我直接拘留你”。我非常困惑,我是被殴打者,拘留违法人员这么难,拘留我就这么容易吗。天理何在!这是典型的保护伞、黑势力。至目前,我未到施工现场一次,仅多次电话和到分局现场询问,何时能够将违法人进行拘留,答案是“一个月、两个月、甚至一年,我们听领导的”。多么可笑,难道殴打他人,实施拘留,法律没有规定吗,法律规定要听领导的吗。目前,违法人员还在施工,我的家属还在医院,请书记核实、处置石佛寺公安分局黑恶势力人员,追究石佛寺镇政府、县城管局驻石佛寺大队不作为行为,停止违建人李保明违法建房行为。我所反映问题均属事实,有录音录像等相关佐证,各单位涉及人员我均有姓名、电话,只是在这里不公示,希望他们能悔改。如镇政府、驻石佛寺城管大队、公安分局回复事情不属实或已解决,请他们出示相关佐证。请书记为我做主。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县公安部门、石佛寺镇人民政府核查反馈,李营村村民李某明在原址上扒旧盖新,且为一户一宅,其建房前已按照规定向村委及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不存在占用集体土地问题。关于所反映的肢体冲突问题,吕某梅因侮辱他人,公安机关已于2024年9月27日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七日,现已执行完毕,不存在反映的李某明夫妇对其家属进行殴打一事,反映情况不属实。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当面沟通,对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的释法析理,下步将持续对该矛盾纠纷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