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村霸[编号:738258]

  村民 留言    2025-06-20 01:12:46

  举报信 我是镇平县彭营镇南王庄村吴庄19组村民,我举报吴庄21组吴*松占用集体可耕地道路,吴*松违规建房占用集体道路影响我组村民种植,吴*松占用集体道路属实,各级部门领导可以前来调查村镇两级部门领导和本村村民,吴*松就是我村村霸,我村村民都是敢怒而不敢言,不是逼得不行我也不会举报,我知道同村21组村民已反映至南阳市纪委,但是截至目前还没见到怎么解决,好像是不了了之。像这样的村霸就没人管了吗?南阳要是管不了了我就向上级部门讨要说法,我听吴*松说彭营镇政府有关系没事不怕谁告,我占用集体土地没事,没人敢告我,吴*松本来都倒卖可耕地2.3亩,把可耕地卖了76万给卧龙区一个收粮食的商户,彭营镇政府都说他有关系压着不让老百姓说,我希望上级部门好好查一下这害群之马,不要因小失大,忘市委领导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望领导们尽快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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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彭营镇人民政府核查反馈,违规建房问题,2023年被反映人吴某松妹夫胡某荣在彭营镇南王庄村吴庄南邓公路北侧建房,将属于该村17、19组的排水沟填平用于修建大门。经镇自然资源所现场勘察,其房屋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存在大门位置占用村集体用地(17、19组排水沟)的情况,镇综合执法队限期依法将其拆除;房屋租赁问题,吴某松于2023年5月与青华镇闫某签订租赁协议书,将房屋租赁给闫某,约定租期十年,年租金3.4万元,用于粮食收购。双方出具有租赁合同,承租方和租赁方均有签章,且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晰,因此无法认定吴某松存在倒卖可耕地行为,所反映其倒卖可耕地一事无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