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日我通过监控发现家门口旁边被安了一个变压器,还有几根电线杆,张*伟村支书并未告知我户,在我户房子周边安多根电线杆和一个变压器,距离我户房子十分近,难道法律条规可以不用遵循,村支书说安哪儿就安哪儿吗?也不用经过勘测,不用告之旁边村民直接就施公,这就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吗? 我家在张沟村营中间,这边是居民集中区,利害关系是,如果日后发生天灾,雷雨天气,漏电或者发生火灾,那可是无可挽回的损失,人命比任何都贵重。请市长慎重考虑。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卢医镇人民政府核查反馈,张沟村供电线路因多年未改造导致老化,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经村两委与上级协调,同意实施电网改造项目。2024年省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统一规划实施,村两委配合,具体坐标由镇供电所统一规划,并报上级电力部门批准,变压器坐标合规、合理。该村安装分别为10千伏线路和0.4千伏线路,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第五条之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及1-10 千伏距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为1米”,变压器坐标在大路西侧,系公共用地,反映人房屋在大路东侧,距离反映人房屋隔条路且水平距离6.6米,属于安全距离。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电话联系,进行解释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