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三三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刘成安上班期间死亡还我老爸[编号:738617]

  刘博 留言    2025-07-20 16:42:27

  我叫刘博,男,身份证411303200009156757,父亲叫刘成安,男,51岁,退伍军人 身份证号411302197403150811 现实名反映如下事实: 2025年7月14日下午14点50左右,我的父亲刘成安在南阳三三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上班期间,突然深感不适,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于是到宿舍短暂休息。大概18点40左右,突然接到我爸刘成安同事打来的电话说我爸不在了。等了一天缺没有接到南阳三三车辆部件有限公司负责人的任何电话或通知。现在人在镇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太平间七八天,经过镇平县中医院120急救医生确诊已死亡! 接到消息,家人如晴天霹雳,悲痛万分。多次到相关政府部门及南阳三三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反映,至今没有任何回复,态度麻木不仁,互相推诿,无视劳动者生命。 因此我强烈呼吁有关政府部门彻查刘成安死亡真相,还我父亲性命。早日让逝者安息,早日让家属摆脱痛苦,平平淡淡生活!彻查南阳三三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劳动法,安全法,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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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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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遮山镇核查反馈如下:经调查:刘某系南阳三三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员工。7月14日晚六点左右同宿舍室友发现该员工状态不对后立刻汇报公司负责人,负责人到场后立刻联系120进行急救同时第一时间与家属取得联系,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公司负责人积极与死者家属联系处理后续事宜,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了出入较大,公司认为不是工伤,需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后根据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现在积极协商但没有达成协议。目前公司已聘请律师,走司法途径。处置措施为:1、遮山镇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及时与公司和死者家属进行沟通调解,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督促双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2、与县人社局对接邀请工伤认定股于7月21日到现场进行工伤鉴定。3、组织应急、环保部门到涉事车间进行现场调查,是否工作环境对身体有损伤。4、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公平公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