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营镇人民政府不作为[编号:739333]

  好心人 留言    2025-10-08 07:54:40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彭营镇人民政府核查反馈,违规建房问题,2023年被反映人吴某松妹夫胡某荣在彭营镇南王庄村吴庄南邓公路北侧建房,将属于该村17、19组的排水沟填平用于修建大门。经镇自然资源所现场勘察,其房屋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存在大门位置占用村集体用地(17、19组排水沟)的情况,镇综合执法队限期依法将其拆除;房屋租赁问题,吴某松于2023年5月与青华镇闫某签订租赁协议书,将房屋租赁给闫某,约定租期十年,年租金3.4万元,用于粮食收购。双方出具有租赁合同,承租方和租赁方均有签章,且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晰,因此无法认定吴某松存在倒卖可耕地行为,所反映其倒卖可耕地一事无事实依据。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彭营镇核查反馈,经调查2023年胡某荣建房时,私自将门口属于南王庄村19组村民的排水沟填平,修建大门,属于违规修建。2025年8月28日,彭营镇政府执法大队协助进行拆除,目前大门已经完全拆除完毕。) 这是你们的回复,大门拆了没?排水沟挖开了没?六月份都开始反映,至今都没有得到解决。这就是为老百姓办事的好公仆吗?现在地里都是水无法排出,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占用排水沟的问题,严肃处理这种寻人不利己的败类,同时希望纪委的领导关注一下是不是有人存在受贿行为,为什么四个月了就是不拆除呢?

  已回复
镇平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您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彭营镇政府进行了核查反馈,2025年10月14日,经彭营镇政府调查核实反映人所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此前反映人认定被反映人的大门属于违建,因为被反映人拿不出证据证实,彭营镇政府执法队曾拆除过被反映人的大门,但是没过几天,被反映人又私自安装。

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镇政府调查组调查期间,被反映人拿出了此前的《土地转让协议》和司法所的《见证书》证明了该片土地并非违建。证实了反映人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至于反映人所说的排水沟问题,因近期阴雨天气,被反映人承诺待天气好转之后,协商周围四邻进行施工,挖出一条排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