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平县柒艺影妆违规办学及监管部门履职缺位[编号:739846]

  陈璐 留言    2025-11-22 23:46:57

  致: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 投诉日期:2025年9月25日 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我们实名投诉镇平县柒艺影妆文化传媒中心(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涅阳街道健康路中段888电器北隔墙8号)长期无证办学、虚假宣传,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缺失问题,恳请贵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督办。 一、核心投诉请求 1. 责令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该机构无证办学、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广告法》予以顶格处罚; 2. 要求该机构及合作方删除微信视频号、抖音等全平台违规招生宣传内容,消除不良影响; 3. 责令其对所有违规招收学员全额退费,制定明确退费方案与时间表,由主管部门全程监督; 4. 拆除场地内外"学校""培训""教育"等违规标识,恢复原貌,杜绝误导公众。 二、事实与理由 (一)涉案机构违法事实确凿 该机构仅为文化传媒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却长期以教育机构名义开展影视、化妆类职业技能培训,严重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其通过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多平台,大规模发布"包就业""高薪保障"等虚假招生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构成消费欺诈。该机构收取高额培训费后,无法保障培训质量与学员权益,同时在经营场所设置"学校""培训"相关标识,刻意冒充合法教育机构,严重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二)监管部门履职严重缺位 自2025年9月3日起,我们通过书记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多次反映问题并提交证据,但相关部门处理敷衍:县人社局作为职业技能培训主管部门,未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无证办学行为采取查处措施,存在行政不作为;县市场监管局未履行《广告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广告监管职责,对长期虚假宣传视而不见;两部门将问题简单转至无执法权的街道办事处,"以转代办"推诿塞责,导致违法机构持续经营。 三、最终诉求 该机构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纵容了违法经营,损害政府公信力。恳请贵府立即启动联合执法,成立专案组彻查该机构违法行为,从严顶格处罚;全程监督退费与场地整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若15个工作日内未获实质性解决,我们将依法向省级主管部门、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媒体反映,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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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您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镇平县人社局进行了核查反馈

经核查,该商家确实存在通过自有的微信视频号,应用程序等媒介发布广告的行为,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镇平县柒艺影妆传媒中心,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无证据表明该内容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已改正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普法宣传。并要求当事人及时到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因此,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的相关规定,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被举报方不再予以立案。

如群众发现有继续发布违反广告法含有敏感用语的广告,请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向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投诉平台或辖区涅阳市场监管所反映。

    镇平县人社局反馈,执法工作人员11月26日到现场取证。经查,该反映商户为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私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设在一个摄影院内,场地内有工作人员3名,4个房间内有化妆工具,没有发现有其他人员。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对负责人员杜进行问询取证。据杜应询回答,他们是一个从事婚庆影楼工作的单位,平时对员工进行一些化妆礼仪上的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具体没有对外开展培训。平时为扩大婚庆影响力,公司员工喜欢拍短视频进行宣传,宣传时违规使用了一些培训等词,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镇平县人社局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要求其删除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媒介的违规宣传视频,告诉被反映人,如果需要开展培训,办理相关许可证书后方可培训。经过这次教育,被反映人已认识到不当行为,承诺立即整改,删除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