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编号740727回复的异议[编号:740804]

  杨炎 留言    2026-02-10 18:34:40

  针对镇平县委2026年2月10日的回复,我提出以下异议: 1. 耕地性质认定错误 耕地性质由土地规划和确权登记决定,与地上种什么无关,回复属于曲解法律,请公开该地块地类认定文件。 ​ 2. 回避程序违法问题 回复未正面回应我提出的程序违法问题,请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听证记录等全部法定文件。 ​ 3. 补偿并未到位,存在截留 我本人未签订补偿协议,杨媛媛未领取任何补偿款,补偿款被村委截留,所谓“补偿已到位”与事实严重不符,请公开所有被征收户的补偿协议和领款记录。 ​ 4. 施工行为违法 在征收程序未完成、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强行施工,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停止施工并赔偿损失。 请相关部门实地走访、认真核查,不走过场、不敷衍,依法依规处理我的合理诉求,我将无条件配合工作。 以下为村委公示的全部征地文件。

  已回复
镇平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您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雪枫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核查反馈

问题 1:耕地性质认定是否错误,是否曲解法律,能否公开地块地类认定文件?

答复:地类认定合法合规,未曲解法律,相关文件可依法查阅。①地块地类认定核心依据为镇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确权登记资料及征地现场勘查结果,此前说明“未种植粮食作物”仅为实际使用现状描述,非唯一认定依据;②你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依申请公开《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征地现场勘查记录表》等法定地类认定文件。

问题 2:是否回避征地程序违法问题,能否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听证等全部法定文件?

答复:征地工作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未回避程序问题,相关文件可依法公开查阅。①已依法编制 “一书四方案” 并报省级政府审批,资料留存于镇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股;②2019 年 9 月发布征收土地公告、2019 年 10 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均在村务公开栏公示;③安置方案公示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程序符合《征收土地公告办法》;④你可依法向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依申请公开上述全部法定文件。

问题 3:是否存在补偿情况核实失察,补偿款被村委截留,本人未签协议、杨媛媛未领补偿款的情况,能否公开所有被征收户补偿协议和领款记录?

答复:无补偿款截留情形,未签协议、未领款项系未完成相关手续,相关资料可按规定查阅。①补偿款已由县财政足额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街道办全程监督分配,无截留、挪用行为;②经大奋庄村调查,本村户籍无杨媛媛此人;③个人补偿情况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查阅,相关部门将依法配合。

问题 4:请相关部门实地走访、认真核查,不走过场、不敷衍,依法依规处理我的合理诉求。

答复:相关回复客观真实,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无虚假搪塞情形。①街道办、大奋庄村多次到涉及地块现场踏勘;②留言板回复均以核查结果、法定文件为依据;③若反映人对核查有异议,可向街道办提出实地复核申请,街道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再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