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投诉王玉立侵占耕地生产道路违规建房,追责村委、街道及[编号:741549]

  杨秀改 留言    2026-05-09 11:08:43

  2024年,本村村民王玉立违规建房,其宅基地土地证登记东西宽度仅13.3米,实际建房占用宽度已达到17米,严重超出土地证合法确权范围。 王玉立为扩建房屋,擅自毁坏、侵占本村农村可耕地原有生产道路,直接在集体公共生产道路上违规建房,强行截断历史农耕生产老路。 该道路是本村村民日常下地耕种、农机通行、农作物运输的必经公共通道,如今被王玉立建房占用封堵,严重阻断杨秀改及周边村民正常农耕生产、农机进出、下地劳作,直接侵害村民通行权和农业生产权益,也违反耕地保护、农村建房管控相关规定。 五、本次专项诉求 六、1、依法实地测量核查王玉立宅基地实际占地,认定其超出土地证13.3米范围、扩建至17米的违规事实; 2、责令王玉立立即拆除侵占农村可耕地生产道路上的违规建筑,恢复原始农耕生产道路原貌,保障村民正常农机通行、农耕生产; 3、依规追责村干部王玉良利用身份包庇亲属违规建房、监管失职、徇私纵容的责任; 4、问责尧庄村委会属地巡查缺位、放任违建、不履职不作为的管理责任; 5、督办玉都街道办事处重新实地核查,纠正此前敷衍答复,依法履行耕地保护、违建监管、公共道路管护职责,给出正式书面处理结果; 6、严禁再以邻里民事纠纷为由推诿,本次纯属违规占地、毁坏农耕道路、基层监管失职政务监管事项,恳请专项督办、整改到位、还村民正常生产通行权利。 举报人:杨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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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核查反馈。

该留言工单由玉都街道办事处包村领导孙主任负责,尧庄村核实处理。结合前期调查笔录、调解记录、现场测量数据、多方处置台账,对举报事项逐一核查。

经查,2023年反映人房屋拆旧建新,因欲垒院墙圈够16.7米南北面积,且无法提供土地使用证,与邻居王某立产生纠纷,经多次调解未果。2024年春王某立建房需四邻签字,双方协商同意反映人建院墙并共同丈量栽界确认位置,后反映人院墙西边超出界址20公分,王某立阻拦其安装大门护栏。2024年9月,村委调解时约定超出10公分以内不予追究,反映人同意后因实测超20公分反悔拒拆。后续村委协调,王某立同意保留院墙,仅要求反映人挪移门前4棵小树,遭反映人拒绝。2025年11月3日,王某立父亲推倒院墙,反映人报警,派出所介入处置。2026年3-4月,街道、村委先后两次赴信阳与反映人之子江某协调,提出补偿9000元、硬化门前地坪等方案,均协商无果;期间多次上门沟通双方当事人,调解均未达成一致。反映人及其家属长期多渠道投诉,街道、村委已穷尽调解手段,始终未能化解矛盾。

一直以来反映人及其家属持续多渠道投诉,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及尧庄村委启动“警司访+”联动机制,多次现场调解、两次赴信阳市商城县高级中学当面协调、提出村委补偿9000元并硬化门前道路等多种方案,均因双方分歧过大无果。本次投诉系双方邻里纠纷未化解引发的延伸投诉。

1、关于诉求1、王某立早年与屋侧近4米左右所有人协商沟通,经同意使用后进行房屋建设;前期接到反映人举报投诉后,尧庄村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对于群众反映王某立扒旧盖新时超出土地证近4米情况目前已由玉都街道办事处农房、执法部门对该地块使用规范情况进一步梳理,进行调查处理中。

2、关于诉求2:毁坏耕地一事,经相关核实及走访调查了解,王某立房屋东侧属于组内常年林荒地,早年由组内群众栽种树木,因临近村庄边界,长年以来,群众务农时为了便利出行,穿行树林,作为便道使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不属于实际生产道路,也并不存在毁坏耕地一事。

3、关于诉求3:王玉良属于组内群众选出的组长,协助村委沟通联系组内群众,并非村干部。

4、关于其他诉求统一回复:王某立建房按程序履行了四邻签字、村组审核、街道备案相关流程,村组干部依规开展审核把关;街道、村委已履行建房监管、纠纷调处等工作职责,不存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等问题。目前按照群众反映问题正对相关地块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将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及集体土地使用相关规定稳妥处置,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与集体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