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镇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核查反馈。
经核实,具体情况如下:该区域因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群众私采而形成矿坑,因开采方式粗犷,造成山体裂隙严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为改善该区域矿山环境,消除地质灾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精神,以政府采购项目的方式对该区域进行治理,该项目于2021年8月20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发改委批复,于2021年12月,通过县价格认定中心,对该项目涉及的土石料单价进行认定,于2022年12月提请县政府办理项目政府采购,于2023年1月10日经县政府批复,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剩余土石料进行政府采购,于2023年4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信息,于2023年5月,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土石料处置进行公开招标,2023年5月25 日由镇平县金土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地质勘察院、浙江高能爆破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并于同月签订施工合同,于2024年4月24日下达开工令,工期720天。后因汛期、扬尘防控管制等因素影响,工程延期至2026年 12月31日。
该项目是根据相关政策实施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根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通过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开招投标,由镇平县金土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中标获得处置权,不属于盗采矿石;项目勘查设计方案明确设计有施工标准及规范,经监理单位核实不存在超勘察设计范围施工。
截至2026年5月底共清运土石料实现财政收入14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对原矿山遗留的高陡边坡进行削坡排险工程,历史遗留矿坑形成的高陡边坡已初步形成了4个稳固平台,平台配套的浆砌石墙、排水及覆土工程已基本完成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