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领导: 您好!我是镇平县杏山花园三号楼一单元2202户业主,2017年全款购房并入住,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小区已于2022年纳入问题楼盘台账,本人多次反映未果。 一、房产证问题。 本人属“无过错”购房者,愿配合提供合同、付款凭证、入住证明并缴纳契税。南阳市已明确“证缴分离”政策(宛楼盘处置办纪〔2022〕11号),允许购房人先办证,企业欠费由部门追缴。恳请启动该程序,明确卡点环节和解决时限。 二、天然气初装费问题。 2016年,百余户业主向开发商缴纳初装费共40余万元,至今仅16户通气。开发商未将费用用于燃气工程,涉嫌挪用资金。依据《刑法》第272条,挪用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三月未还构成犯罪。陕西曾有项目经理挪用48万余元被判刑一年并退赔。同时,开发商违规收费且长期不履约,已构成行政违法。 三、恳请事项: ①明确办证环节时间表;②落实“证缴分离”为无过错业主办证;③调查天然气费挪用,责令限期通气或退款,涉嫌犯罪移送司法;④将本案纳入不动产“登记难”专项特办。 联系方式: 苏红娟,18403777257,镇平县杏山花园三号楼一单元2202户。 恳请领导体恤民情,尽快协调解决!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镇平县房产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核查反馈。
经自然资源局核查,反映人购买的杏山花园3-1-2202号房屋,已于2026年3月24日被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执行号(2025)豫1324执恢567号,待反映人房屋依法解封后,房屋才能予以登记。
经房产服务中心调查核实,杏山花园小区属于问题楼盘,2022年已纳入县问题楼盘台账。反映人所购3号楼1单元2202室房屋因开发商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服务中心已向县问题楼盘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已通知涉法涉诉专班,涉法涉诉专班已多次约谈督促项目实控人解决债务纠纷,为反映人办证。也建议反映人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入住证明等证据,及时向查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小区大部分业主已向开发商缴纳燃气初装费,因开发商未将费用用于燃气工程,至今未通气,涉法涉诉专班已督促项目实控人缴纳费用,尽快安装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