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就建在地球上,县委让提供证据,地球就是证据,人民公仆们去看去吧[编号:709570]

  党啊还是人民的党吗 留言    2019-01-03 16:43:00

  书记好:
我要向你们反映关于南阳市内乡县师岗镇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严重违法乱纪不作为的问题:
一.关于师岗镇王岗村滨河组党员,小组组长孙中绍严重违法乱纪不作为的行为如下:
(1) 孙中绍私占农耕地建房,建房主体面积三百多平方,其中在小组他已经有一套房子主体面积三多平方,现在在他农耕地房子左边有两套,右边一套房子正在施工,如果没有他的同意农民没有权利也不敢在农耕地建房,作为组长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孙中绍又以贫困户王俊团建房需求的可怜名义让他在241国道西边的建房,建房主体面积三百多平方并列四间分两套,群众议论一套是王俊团一套是王俊杰。
(2)小组西边河沟烟草公司修河坝灌溉烟方占我们小组坡地九亩左右,占地补偿款不知去向。
(3)在修241国道时国家征地以三万五每亩为标准补偿农民,此事我们组征地亩数不明,没有公开,在分补偿款时村民小组成员人数不明的情况下分补偿款,其中有少数人户口早已迁到城市并已安家落户,但是同样拿到补偿款,有失公平,作为组长严重失职。
(4)2018年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小麦坍塌,有农业补贴但是至今补贴款不知去向,在孙中绍任小组组长十多年以来帐务从未公开。
(5)土地确权证发放之后存在很多问题:小组多少土地多少成员没有公开,村民没有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上报发证,导致很多土地没有确权,作为组长有失公平,失职渎职,欺上瞒下,坑害群众,在孙中绍任组长期间十多亩土地已被建房无法耕种,应付土地确权。
二.王岗村村支书张国虎没有经过滨河组村民同意私占耕种地建房面积约一亩左右,作为村支书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的行为应严查处理,以上滨河组违法乱纪,严重私占耕地建房等问题,村部就在旁边支书张国虎不知情吗?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严重失职,失职渎职不作为等问题?需要严查。
三.以上内容已向师岗镇于千飞于书记反映过,以网络信访方式信访过,至今没有明确答复,导致在农耕地违法建房的目前是停工状态
以上事件组,村,镇领导之间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贪污腐败等问题?是否构成一个违法乱纪腐败网?是否存保护伞?请严查!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将师岗镇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1、孙中绍现居住房屋是其弟孙中浩,于2014年11月份经群众签字同意在此处建房三间,占地200平方米,2014年11月25日,师岗土地所在动态巡查中发现,并对其下发了《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4年12月17日下发了内国土罚决字(2014)第5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孙中浩在非法占用的200平方米及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按10元每平方米处以经济罚款2000元。孙中浩于2014年12月27日自觉缴纳了该项罚款。地基打好后转给孙中绍,2015年11月承建该户的施工队缴纳了建筑营业税4000元。王俊团全家4口人,三年前爱人去世,84岁老母亲及两个儿子,共住老宅一处,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2016年5月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城乡规划法规定符合分户条件,后经村组研究同意其建房,占地面积为0.35亩,目前部分地基已处理完毕。关于建房费用问题,据王俊团声称绝大部分依靠借贷和赊欠。调查组认为其建房符合情理,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要求,二者并不冲突,但是其建房未经土地、规划部门批准而擅自动工,应予以依法依规处理。2018年12月,县国土资源局指派师岗国土所进行了制止后已停工。目前已移交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中队进行查处。
2、2014年王岗村为响应烟叶种植号召,组织群众自发规划了一个烟叶千亩大方,烟草公司承诺在大方内实施烟水配套工程,当时王岗村委协调浜河组部分群众自行伐掉原河沟内的树木,并针对农户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占浜河组2.3亩地一事,当进约定每亩地按100元一次性补偿于组,共计230元。但该款项截止目前王岗村未付给浜河组。
3、2016年国道241道路修建,占用浜河组土地22.318亩,补偿标准为35000元/亩,共补偿781130元,补偿人数为245人,人均分得占地补偿款3170元,占地补偿款人口的确定原则是:根据公安人口为基准,一是出嫁姑娘以待客接走为准,这种情况不予分钱;二是已死亡人口虽未及时注销,但也不参与分钱,共分给群众776650元,下余4480元用于分地人员误工补贴3840元,修路时挖树穴补贴640元,对此,调查组认为,241占地面积、赔偿标准及赔偿总额都是按规定及标准执行,无任何差错。
4、小麦保险赔偿的原则是谁投保,谁遭灾,谁报后按遭灾程度予以理赔,不存在所谓的补偿款问题。保险理赔款全部兑付在农户的“一卡通”存折上。
5、土地确权工作是由省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宇航公司)进行操作,结合浜河组是2018年10月份结束,10月中旬第三方公司会同组长孙中绍对土地确权证书进行了发放。全组共涉及农户49家,其中46户都签字领取。 河南省宇航公司是根据王岗村浜河组耕地基本情况对该组进行图解及GPS定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绘,多名村民代表参与,公示修改进行了两轮,根据反馈修改后的结果才最后出最终成果。宇航公司对农户承包责任田的确认是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分布后村民小组最近一次土地调整后的现状确定的,根据规定,承包出去的林地须单独确权。具体情况是:浜河组承包户数为49户,承包经营合同面积为241.24亩;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合同面积为44.92亩(林地),参与承包方家庭人口总数为219人,承包总地块数为178块。以上情况宇航公司证明已在组公开公示。网友提出的小组有多少土地多少成员没有公开、村民没有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上报发证问题不属实。
2016年241国道拆除村民胡某、张某门面房4间上下两层共八间房屋,后又在新国道路西内淅路南安排重建,其中胡某占用0。42亩(4间)、刘某占用O.31亩(3间),四至东至241国道,西至村道,南至贾庄组耕地,北至内淅公路,总占地面积0.73亩。2016年11月28日师岗土地所在土地巡查中发现,分别对胡某和刘某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12月26日并对其两户下发了内国土罚决字《行政处罚决定书》第420号、421号,限30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师岗镇王岗村滨河组280/21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