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太太于元旦节前几天在内乡县农商银行王店镇支行(邮局对面)取钱,因为年纪大了,也出于对用了几十年的信用社的信任,就没有当场清点。结果就在前两天,老太太到超市买东西时,收银员说其中一张100元是假币。老太太一辈子爱面子,因为这事儿气的一天多吃不进去饭,全家人也不开心。因为时间过去久了,我们也没有办法证明这张假币就是信用社给的。但是,我想,老太太是在柜台取钱,按照正常工作流程,这些钱应该在点钞机里过一遍,而这张假币几乎一眼就可以看出是假的,理论上不可能通过带验钞功能的点钞机。因此,我有理由怀疑,当时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
我没有足够证据和理由要求赔偿,也不希望追究谁的责任。但贵行作为一个宣称为人民服务的银行机构,理应借此机会开展行风自查,做好本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事实上,贵行内部的监控系统也不应成为摆设,完全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