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留言:我在内乡法院办事,将车辆停在法院门口,司机一直在驾驶位上,并且车辆一直未熄火。车辆处于临时泊车,在临时泊车期间未有任何交警提醒驾驶员。当我办完事情以后,收到内乡县交警大队罚款提醒短信。到公安局根据信息查询,发现交警拍摄车辆违规停车的两张照片均在车辆尾部,根据照片根本看不出车辆驾驶室是否有驾驶员。
根据相关违章停车拍照信息规定: 拍照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禁止停车标线指示、驾驶室特征、机动车前部和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内乡县交警拍摄我违章停车的照片根本不是车头和车尾,看不出驾驶室特征和驾驶员是否在驾驶位
公安局回复: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内乡城区菊坛大街...,安装违停自动抓拍系统,且已在内乡电视台和“微内乡”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大大地缓解了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的现象。经查,反映人车辆违章照片系违停自动抓拍系统自动拍摄,不存在违规拍摄、违规执法现象。
答非所问,难道安装自动拍摄系统就可以不按照规定拍摄照片,从而确定车辆违规停车吗?县政府会同意公安局按照规定拍摄照片?出现问题都推说机器问题,有问题就要改正。自动拍摄有不完善的地方,公安局不去改正,而以此为借口,实在是推诿和扯皮!公安局回复荒唐!做法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