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桃溪镇一村长借房改据公济私近7万元[编号:710754]

  春来秋果 留言    2019-04-08 09:44:00

  内乡县纪委;
现任内乡县桃溪镇东川村副村长张国成,侵占乡村改造近7万元,用于修建和改造自己房屋。


改造后张国成的房子(图片)
2017年内乡县桃溪镇东川村开始进行乡村改造,2017年9月份,作为村长的张国成,把不属于乡村改造范围内的自家房屋进行改造,其费用6万6千余元开支列在本村乡村改造项目的花费清单上。同时,张国成还欠着工人资19000余元。



附:1. 张国成原住房装修的费用清单。(条子)
以上情况,请组织调查处理。

举报人:代中周 15660063168,周军中 15938838533,方振霞 18603773177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桃溪镇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基本事实
2017年,内乡县聚创共赢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与东川村签订了《培育建设美丽乡村协议书》。在该协议履行中,内乡县聚创共赢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规划要对东川村沿老内淅路所有村民房屋进行仿古改造,但当地村民不愿意改造,对施工进行阻拦,致使改造施工停止。为使继续改造工作,内乡县聚创共赢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和授权施工代表贾某与东川村部分群众协商同意先行对其房屋作为样板房进行仿古改造,起到以点带面作用,改造费用由内乡县聚创共赢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这其中包括副村长张国成的房屋。由于南阳中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该项目施工中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施工工人代中州、周军忠的材料费用,负责人负债到外地打工。
据调查取证显示,贾某出具的各户的改造明细表及贾某自制的验收表,上面只有贾某自己罗列明细、自己结算验收,没有显示代中周、周军忠投资建设的任何信息资料,据代中周、周军忠指认,贾某罗列的清单中有一笔房屋改造费用为66400元是张国成的,但没有任何显示和标注。
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意见
1、积极协调贾中柱尽快与代中州、周军忠协商解决工人工资、材料款的纠纷问题。
2、尽快通知贾中柱本人和张国成当面划分清房屋改造费用隶属问题,待双方见面核实认可后,该张国成出资则由镇纪委负责督促其交给贾某本人。
3、建议代中州、周军忠二人拿南阳中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贾某打的工程欠条依照法律程序起诉,尽快追讨所欠工程款,桃溪镇政府给予其最大的帮助。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