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韵花园物业不让业主车辆正常进入小区,违背《物权法》[编号:711428]

  业主123 留言    2019-05-28 10:28:00

  内乡菊韵花园物业不顾《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规定,无视广大业主的权利,在没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大门设置升降杆,限制无车库业主的车辆正常进入小区,引起广大业主的不满,已引发了几次安全问题。在现今法律较完备的情况下,菊韵花园物业违法律的行为,希望县委县政府能很好地解决,不要将小区的小问题而引发成大问题。何况将本因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而赶到小区外,占用社会公共资源,极易引发更多社会安全问题。小区业主认真尽自己的义务(每年的物业费正常缴纳),而不能享受自己的权利,能行吗?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房管局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菊韵花园小区是由南阳市星旺物业公司服务的。
物业公司在安装门禁之前一个月已经张贴公告告知小区业主,由于小区建成比较早,规划的车位比较少,为了小区停车规范和全体业主出入顺利,特安装门禁规范停车。另外经过房管局物业办同志与物业公司沟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如有紧急情况,也可开车出入小区。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