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内乡县鑫城花园的业主,我们这个所谓的小区,其实就是一栋楼,它从今年4月份才来了物业,才开始有了修一小片绿化,有人打扫卫生这样的服务。然后就要收取从2016至2019年的物业费,并且收费标准为1.1元/平方米。这个小小的院子根本没有可以收这么高物业费的规模,也没给我门看过任何房管局批的同意这样收费的备案通知书。业主们都觉得不合理,尝试沟通,那老板(开发商)说,我跟你们业主有什么沟通的,我说交多少,你们就赶紧交。现在更是停掉了我们的生活用水,以此相要挟,逼我们交钱。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公正处理,收取合理的物业费。希望能尽快回复我,停水已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