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原妇幼保健院东门牛肉汤影响市容[编号:711830]

  从头到底 留言    2019-06-27 09:03:00

  尊敬的县委领导们,你们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是每个内乡人民的美好愿望,但是在全县人民努力争双创的时候,我却发现了与双创格格不入的事情。每天早上上班,路过妇幼保健院门口右侧的牛肉店当街屠宰牲畜,摊位前都血水遍地,,血淋淋的,气味难闻。还有工商银行对面的羊肉汤热干面,在路口当街屠宰山羊,叫声凄惨。对于青少年而言,看到当街宰杀羊,心里容易产生不适感,特别是一些幼小、善良又喜欢小动物的孩子,甚至容易因恐惧而做噩梦。(老板是回民,由主管部门调解,无效!!!)
当街屠宰,不仅产生的食物不够卫生,且宰杀过程中牲畜的血液和排泄物排入下水道,可能会传播病毒,造成更大的污染与危害。同时,当街屠宰还严重污染环境,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
根据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在医院开这样的店合适吗?希望为建设民生福地——内乡,考虑一下吧!领导们!
希望领导重视起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畜牧局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一、经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原妇幼保健站门口牛肉店和工商银行对面的羊肉汤店侧面屠宰牛羊的现象,执法人员通知责令当事人严禁今后沿街屠宰牛羊的行为。经了解,牛肉店从今年五月中旬至今没再沿街屠宰,羊肉汤店从去年七月份以来没有沿街屠宰。两家业主当场表态:今后不会有沿街屠宰的现象发生,若有,愿接受处罚。
二、关于畜禽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仅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现在省市正在起草牛羊屠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局也积极向政府汇报规划建设城区牛、羊、禽等定点屠宰点(场地)。
三、沿街屠宰畜禽行为已纳入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地方法规《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该条例规定由县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予以查处。县畜牧局积极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沿街屠宰整治工作。
四、县畜牧局成立沿街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得力执法人员组成沿街屠宰整治稽查队,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采取集中宣传与一对一的宣传相结合,对户户发放通知书,户户签订承诺书,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规范经营行为对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的重要意义,对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调作战,齐抓共管,对店外、占道、门店经营予以整治,采取多项措施,彻底取缔沿街屠宰,店外经营行为。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