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马山口镇卫生院强制工作人员加班,不给加班费反而对未加班人进行罚款,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编号:711876]

  ZKYMM 留言    2019-06-30 17:08:00

  近期,内乡县马山口镇卫生院为进行二级评定工作,医院领导专行独断,发布一系列违规的工作安排,首先在上班时间之外安排大量工作,本身就挤占私人时间,其次,这两天直接命令所有人每天夜里加班两小时,没有按要求加班者直接罚款,超时翻倍?问问根据中国人名共和国劳动法加班不应该有加班费吗?为什么不加班还有缴纳罚款?谁制定的这项规定?希望能追查落实。其次,医院不按照规定安排休息,违反了了劳动法第36条和38条对每周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希望相关工作人员能严格审查落实,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对工作人员的加班支付加班费。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在医院工作的人每天都要面对何种各样的病人和工作方面的安排,工作人员不但感受不到医院领导的关心和照顾,法尔在这种时候专行独断,不给任何解释和缓和的余地,法理何在?情理何在?非常时期非常对待,这无可厚非,但是加班费呢?家里有事拒绝加班难道就不能理解吗?还要罚款?医院的领导们也该反思反思不尊重底层的工作人员,医院即使成功评上二级还有人愿意好好上班吗?没有合格的工作人员,没有良好的领导团队何来合格的医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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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卫计委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一)经查,马山口镇卫生院实行7小时工作制(8:00-12:00, 15:00-18:00),及一周五天半上班制度,周六下午及周日全天不值班人员可以休息。同时马山口镇卫生院实行每个月4天带薪休假制度,每人每个月可以过假4天。根据劳动法第36条、38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 ,马山口镇卫生院目前所实行的上班制度每天7小时,每周39小时,每月4天假期可以自己灵活安排休息时间,均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二)马山口镇卫生院最近筹备晋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上午各科室正常上班开展诊疗工作,主张下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抽空整理晋升二级医院资料,个别科室为了早日完成,要求科室人员推迟下班时间整理资料,马山口镇卫生院发现后,已要求相关科室禁止强制性加班,保证职工的正常休息时间。
感谢网友对内乡县卫生健康工作的监督和关心,如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拨打内乡县卫健委监督投诉电话:0377-65332017 ,接到网友的电话后,卫计委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