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教体局调查结果再次向你反馈如下:
1.《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二条:“本标准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截止目前,乍区街共3家托教机构,均不达标,也未通过教育部门的验收,是举办者的私人行为。《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中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是多个部门监管,中心学校已多次把《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南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这3个托教机构,督促托教机构按照标准逐步完善。2.2019年6月19日,由乍区镇政府牵头,综治办、派出所、中心学校对辖区内的3所托教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并由派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3.近期中心学校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托教机构进行再次督导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4.辅导班负责人陈某和高某如有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向执法执纪部门反映。
对小博士的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请咨询县教体局。电话:65332451.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