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号710753回复[编号:712403]

   留言    2019-07-30 00:21:00

  请问调查组你们下去落实情况了吗?2016年签的合同,时隔三年到2019年才交承包费合法吗?其2016年动用挖掘机挖毁林地,毁坏生产道路这都合法吗?
关于23人的签字,当时张金晓说是要修路,让村民在一张白纸上签字,村民才签的字。到现在竟然被他们拿来当承包水库的依据了。真是可悲,拿老百姓的善良,换取某些人的利益。难道这些都合法吗?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赵店乡对你的留言已作出回复,若对回复结果有异议,请掌握确凿证据向县纪检委如实举报。电话:65335177.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