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乡县剧管会支持县城建设积极配合拆迁 至今单位被注销、职工基本生活权益没保障[编号:712409]

  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 留言    2019-07-30 10:39:00

  内乡剧院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3981平方米,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其中会场面积1600平方米,1978年火灾后重建。1979年成立了内乡县人民剧院管理委员会,为县财政定补事业单位。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即剧院)单位现共有职工 27人,其中在职15 人,退休12人。2013年以前,剧院一直作为事业单位存在,全体职工一直享受事业单位待遇。2013年8月内乡县人民政府县长办会议公纪要(【2013】34号)关于剧院职工安置问题纪要如下:“关于剧院职工安置问题,会议首先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剧院职工安置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妥善解决好剧院职工问题是我县加快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有利于保证职工权益,有利于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会议议定:(一)撤销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原剧院27名员工(在职15人,退休12人),整建制转入县会议中心,单位性质维持财政定补事业单位不变。(二)适当提高职工待遇。鉴于剧院拆迁后,县会议中心的预期收入减少,同意每年由县财政定补35万元(定补5年不变),从2014年开始执行,由文化局做好职工工作。(三)因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工程建设的需要,县剧院已于2013年5月30日正式歇业,同意县财政解决2013年定补费用35万元。(四)文广新局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认真做好剧院在职和退休人员的稳定工作,保证拆迁顺利完成。”
为配合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按照〔2013〕34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剧院职工安置问题”相关要求,拆除原内乡县人民剧院设施,撤销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筹备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剧院工作人员自2013年进入会议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开展经营活动。但是2015年底以来,公安机关以“会议中心的前部分是110指挥中心”为由,收缴了会议中心钥匙,导致剧院工作人员无场地办公,此时又因“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撤销后“内乡县会议中心”无法注册,剧院这个单位成了黑户口。之后一段时间剧院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给领导发短信、到信访部门上访等方式,频频表达诉求,要求县政府督促执行〔2013〕34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针对公安部门特殊性,经与县有关领导协商,文广新局从稳定大局出发,使剧院人员不再信访,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鉴于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紧缺,局党委研究决定将会议中心人员暂借调至执法大队及局机关其它几个股室工作至今,暂时解决剧院工作人员飘无定所的问题。
二、问题反映
(一)自2013年8月内乡县人民政府县长办会议公纪要(【2013】34号)撤销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事实是“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被撤销后并没有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使剧院这个单位没有了户头、职工没有了工作阵地,一下变成了黑户口。
(二)剧院户头被注销,直接导致这五年来职工没有按照正常单位人员晋级晋档,调资无法进行、养老保险等几项社会保障缴费要借助其他单位户头才能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公积金问题也得不到解决,今年元月份至今所有职工养老保险金无钱缴纳,退休人员的一些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如健康休养费、物业费,剧院退休职工崔小德于2018年6月去世,因剧院名称被注销,致使其丧葬费用至今没有解决,以及职工周小红2019年6月退休,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以上情况严重影响到职工的个人工资待遇,使职工们怨声载道,影响稳定。
三、剧院全体职工的诉求
(一)要求尽快恢复剧院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性质、剧院满额编制和对在职人员定编定岗;
(二)解决剧院单位至今没有户口问题,使得职工晋级晋档调资工作顺利进行,职工医疗保险和公积金问题得到解决,已去世退休人员崔小德的丧葬费用得到解决,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物业费、以及周小红的退休问题,一些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能够保障,避免职工到各级信访反映问题。

  已回复
内乡县委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一、剧管会历史情况
内乡剧院位于内乡县城东关菊潭公园附近,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3981平方米,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其中会场面积1600平方米,1978年火灾后重建。1979年成立了内乡县人民剧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剧管会),为原县文化局下属二级单位,在二十世纪中后期文化生活匮乏的年代,剧院和电影院一起成为全县人民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心。当时剧管会为县财政定补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性质承接县里组织的大型会议、演出和群众性活动,按政策上交各种收入和各种社会保障费用并享受事业单位收入分成,干部职工在职和退休后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待遇至2013年。
二、剧管会拆迁变革
2013年,为了提升内乡县城品位,根据县城建设的整体需要和县衙文化历史街区建设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剧院进行拆除,并责成原内乡县文化局组成工作队做好剧院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安置工作。当时剧管会职工特别是退离休老同志为保证剧院拆除后的待遇问题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集体上访和阻拦施工行为。为此,为解决剧院职工特别是退离休老同志待遇问题,2013年6月底,县领导召集信访办、人社局、财政局、企业养老保险局、文化局等单位商讨解决问题对策。会议议定采取变更剧管会事业单位性质的办法,将剧管会老同志纳入企业养老范畴,其前提条件有三,一是文化局做好剧管会职工的思想工作,特别是所有老同志要签字同意;二是县编办出台改制文件,由企业养老保险处申请市里将内乡县剧管会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三是由县财政拿出资金一次性向企业养老保险处补缴剧管会所欠养老保险金。在意见实际执行过程中,编办于2013年7月2日出台了内编(2013)20号文件,将剧管会性质由事业改制为企业。此文件交由文化局和县企业养老保险局去做市里和老同志的工作。但市里企业养老保险处和大部分老同志都不同意改制为企业,问题无法解决,剧管会持续上访,剧院拆除陷于停滞。
在事隔近两个月,相关责任单位做了大量工作的前提下2013年8月30日,县长李长江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剧院职工安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意县文化局、县政府办提出的解决意见,出台了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34号“关于剧院职工安置问题,会议首先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剧院职工安置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妥善解决好剧院职工问题是我县加快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有利于保证职工权益,有利于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会议议定:(一)撤销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原剧院28名员工(在职16人,退休12人),整建制转入县会议中心,单位性质维持财政定补事业单位不变。(二)适当提高职工待遇。鉴于剧院拆迁后,县会议中心的预期收入减少,同意每年由县财政定补35万元(定补5年不变),从2014年开始执行,由文化局做好职工工作。(三)因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工程建设的需要,县剧院已于2013年5月30日正式歇业,同意县财政解决2013年定补费用35万元。(四)文广新局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认真做好剧院在职和退休人员的稳定工作,保证拆迁顺利完成。”
为配合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按照〔2013〕34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剧院职工安置问题”相关精神,县文广新局和剧管会积极主动,迅速组织拆除原内乡县人民剧院设施,撤销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筹备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剧院工作人员自2013年进入会议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开展经营活动。但是2015年底以来,公安机关以“会议中心的前部分是110指挥中心”为由,收缴了会议中心钥匙,导致剧院工作人员无场地办公,此时又因“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撤销后“内乡县会议中心”无法注册,剧院这个单位成了黑户口。之后一段时间剧院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给领导发短信、到信访部门上访等方式,频频表达诉求,要求县政府督促执行〔2013〕34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针对公安部门特殊性,经县有关领导协调,县财政增加剧管会事业单位定补额,文广新局从稳定大局出发,使剧院人员不再信访,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鉴于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紧缺,局党委研究决定将会议中心人员暂借调至执法大队及局机关其它股室工作至今,暂时解决剧院工作人员飘无定所的问题。
三、现状和问题
内乡县剧管会现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在职16人,退离休12人,在剧院拆除前后一直作为文广新局(现文广旅局)二级事业单位管理;县财政按定补事业单位拨付经费、管理其上交的收入;人事部门按事业性质对其进行管理,批复人员进档升级、收缴社会保障费用。
至2016年,人事部门突然通知剧管会,接县编委(内编【2013】20号)文件,内乡县剧管会已改制为企业,今后不再接受和办理有关剧管会的一切业务,至此剧管会问题全面爆发,尽管县文广旅局积极向上级反映问题,并做了大量的职工工作,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问题一剧管会性质问题。县编办和人社局按照2013年7月2日县编委(内编【2013】20号)文件精神将剧管会认定为企业,但2013年8月30日内乡县人民政府县长办会议公纪要(【2013】34号)明确指出“撤销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单位性质维持财政定补事业单位不变”。事实是“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被撤销后并没有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按照时间顺序,不管是剧管会还是会议中心,毫无疑问应该是事业单位。问题二剧管会编制问题。按照〔2013〕34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剧院职工安置问题”相关精神,县文广新局和剧管会积极主动,撤销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筹备成立内乡县会议中心。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剧管会工作人员自2013年进入会议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开展经营活动。但是2015年底以来,公安机关以“会议中心的前部分是110指挥中心”为由,收缴了会议中心钥匙,导致剧管会工作人员无场地办公,此时又因“内乡县剧院管理委员会”撤销后“内乡县会议中心”无法注册,剧管会这个单位成了黑户口。现在在编制和人事部门都没有剧管会或会议中心这个机构。问题三职工工资和有关待遇无法落实。剧管会编制被注销,直接导致这几年来职工没有按照正常事业单位人员晋级晋档,调资无法进行、养老保险等几项社会保障缴费要借助其他单位户头才能缴纳。职工无医疗保险问题、无公积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退休人员的一些应该享受的休养费、物业费等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四、处理意见
1、成立处理小组。决定由分管剧管会的党组成员杨兴华、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杨朝歌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问题处理。2、拿出问题报告和建议处理意见,报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和县相关领导,等待县研究解决意见。即(一)建议尽快恢复剧院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性质;(二)建议按照事业单位性质,相应解决在职干部职工晋级晋档、调资和各种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到龄退休问题;妥善解决退离休人员各种政策性补贴和已去世人员丧葬费用。3、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工作组已于2019年8月7日与网友见面,讲解了局拟建议意见,网友表示满意并等待县里最终处理结果。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