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教2019第50号文件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标准,明确规定,1、要求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2、根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3、补助标准由中心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审核;以上是文件中明确提出的,7月29日,乍区中心校相关人在中心校群里直接通知二次分配方案,将全乡出教办室外,分为七个档次,其中把镇小,王井,幼儿园归为一类,补贴只增加100元,全乡最低,镇小作为乍区乡中心小学,其学生数全乡最多,各种检查最多,教师配比最小,老师工作量最大,要论偏远,比王井,庙湾,清泉距离县城要远的多,于此相比,和镇小距离不到200米的乍区初中人均增长200元,一个街东一个街西,最终相差150元,试问,镇小的老师们如何不寒心?此方案一出,老师们心中不平,7月30号,向教办室反映,孙副主任做如下解释:乍区镇原人均400元,现人均550元,人均增150元,按照县局会议要求,初中不低于当地人均值,所以初中的80人由原来的350元增加到550元,人均增值200元,所以大部分学校要把这多出来的钱抬出来。什么叫县局会议精神?文件中有这一条吗?我只看到说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谁规定的初中必须550元,到底是谁的精神?这样的会议精神有原则吗?既然不考虑地域因素,这乡镇教师补贴还有什么意义?什么叫把钱抬出来?这样的话,有什么公平可言?谁来解决这个问题?有方案拿出来讨论?不要搞一言堂,镇小校长比较好说话吧?每次有问题让老师们去签字同意,不同意能解决吗?这样的解决方案大家能心服口服吗?